2012年1月14日星期六

拾獲銀包及財物 應送給香港警務人員以表揚平日的幸勞

1.有警務人員只偷了10次市民的財物因一時不小心給揭發, 所以於今日被送交區院判罪, 香港警務人員每日監督和管理香港市民, 無功都有勞, 一個低級警務人員只得"幾萬元"一個月這麼少, 只偷了10次市民財物及只是一不小心才給揭發, 香港警務人員每日監督和管理香港市民, 無功都有勞,裁判官應不予判刑, 給香港警務人員一點尊重, 裁判官并應上前握手多謝這名香港警務人員平時這樣辛苦管理市民.
2012-01-13

2.同日的昨晚11時許, 一名警員不知為什麼帶一枝(代表着權力和武力的)手槍回家, 在家中(應該係感覺着那種權力和武力帶來之感覺之際)走了火,好在這名警員沒有受塲, 如果不是的話實在係香港的損失, 這名警員平日這麽幸苦管理市民, 連回到家中都這樣危險, 下年香港特首派大紫荊勛章時應該給幾個大紫荊這名警察. 以表揚這名警員平日這麽幸苦管理市民.

一日之內見到這两個新聞真係替香港警察感覺到他們平日的幸苦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