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7月10日星期五

我們的親人有機會會被香港警察毒打或强姦

九成市民的暴力行為都是逼出來, 而九成警察的暴力行為是為左警察自己喜歡, 喜歡權力帶來的快感, 喜歡毆打犯人的道德快感, 喜歡强姦婦女所帶來的快感.
我覺得(在我們附近的警局以變成九犯之地, 一個三不管的地方, 在入面他們糊天糊帝, 而在街上只要無人見到便什麼都做得出,) 你們的父親,兒子,有機會會被警察毒打, 你們的女兒,太太, 如在警察手上有機會會被强姦羞辱, 然後在無足夠証據和無完善調查機制之下, 我們只可啞認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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謀殺被告遭拳毆綁頸
代表律師則表示,被告投訴遭警方毆打,指警方於 7月 6日被一名便衣探員揮拳打了胸口;稍後又遭另一名便衣探員用膠袋笠頭,並將膠袋口在頸部索緊綁起,維時 10秒,才放手鬆開袋口。基於被告的人身安全,要求還押懲教署看管,署任主任裁判官吳蕙芳表示,已將被告的投訴記錄在案,被告繼續須交由警方監管,案件押後至下周一再提訊。

案件編號: FLCC2013/09

市民犯罪現在有機制去處理,反之警察犯罪又有何去處理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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